價金返回保障高 惟建商採用趨近於零
【陳宥里╱台北報導】今年陸續傳出消費者購買預售屋,卻無法順利交屋的情況,即使在內政部規範預售建案必須要有履約保證,但相關問題仍層出不窮。有專家直言「履約保證有總比沒有好,雖然多半只能確保資金專款專用、不被挪用」,明顯與消費者以為的保證交屋仍有落差。點擊連結蘋果日報網頁
內政部規定預售建案須提供履約保證,包含不動產開發信託、價金返回之保證、價金信託、同業連帶擔保及公會連帶保證等5種選擇,由建商決定提供何種類型的履保。僑馥建經總經理彭慶直言,其中價金返回保證是最有保障的,若無法成功交屋,消費者也能拿回價金,但據了解幾乎沒有建商以此方式做履約保證。
常見不動產開發信託
彭慶表示,不動產開發信託、價金信託兩者皆為信託但有些許出入,前者將起造人、土地做信託,目的是將債權切割開,日後發生問題也不會被查封,並將資金獨立信託由銀行保管,保證專款專用在同一建案;後者僅信託價金的部分,同樣採專款專用於此建案的每個步驟,如工程款、各項稅費等,但不能轉做其他廣告、銷售等使用,資金運用不如前者彈性,也因此市場上以前者最常見。
同業連帶擔保是由其他建設公司作保,但彭慶分析「怎麼會有同業願意幫忙作保?」,反而常見同一個老闆下面不同建設公司互相作保,對建商來說方便、好用,但對消費者的權益保障程度,他則持保留態度;而公會連帶保證則是由公會找來多家建商互相保證,在市場上也少見。 《住展》雜誌企研室經理何世昌補充,就算有履約保證還須留意款項是否確實入銀行信託專戶裡,近期有建案竟遭建商一屋兩賣的案例,就是因為錢進入建商口袋導致。彭慶認為,即便預售屋有履約保證,也不保證交屋,若遇上建商破產落跑,也僅能保護未完工交屋的房地不容易被查封而已,消費者買預售建案須有此認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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